一对兄弟在海口做起了无本买卖,哥哥和人在外盗窃电动车、笔记本电脑等物品,弟弟主要负责收赃,偶尔也客串一下盗窃。日前,这对兄弟及5名同伙先后落网,因涉嫌盗窃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海口龙华区检察院批捕逮捕。
盘某明,现年47岁,定安人,是哥哥。盘某海,现年40岁,是弟弟。在海口的时候,兄弟俩认识了另外几个男子,几个人常聚在一起。平常时候,他们两三个人一伙,流窜海口滨涯新村等地盗窃电动车、笔记本电脑、手机等物品。2014年6月3日,盘某明、盘某海及同伙王某在海口滨涯新村盗窃了一辆黑色雅马哈电动车。同年6月7日,该团伙成员又在海口龙华区某幼儿园附近盗走一辆电动车。经查,该团伙经常流窜于海口市区,在老爸茶店、出租屋等进行盗窃。
盘某海在海口租了一个屋子,因为他认识一个收购电动车等物品的人。因此,每次团伙其他成员偷了电动车等物品,就会带到出租屋里给盘某海看。要是盘某海觉得还不错,就会收购下来。之后,盘某海再将收购的赃物转给一个姓韩的男子,从中赚取差价。偶尔,盘某海也会参与盗窃。
在抓获盘某海等人的同时,警方还缴获了5辆电动车、3台笔记本电脑及其他物品。日前,因涉嫌盗窃罪,盘某明等5人被海口龙华检察院批准逮捕;盘某海则涉嫌盗窃罪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也被批准逮捕;向盘某海收购赃物的韩某也被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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