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赔偿金额怎么计算,如何计算?
时间:2023-08-05 11:14:38 79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上述三种情况,都可以要求精神损害抚慰金。计算公式:(1)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2)残疾辅助器具费=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3)丧葬费=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4)被扶养人生活费=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人均年抚养年限(5)住院伙食补助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6)医疗费赔偿金=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7)误工费=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8)护理费=交通事故发生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9)死亡赔偿金=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10)交通费=实际发生的费用(11)住宿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时间(12)直接财产损失费=受损坏的财产的直接损失(13)车辆停运损失费=车辆停运期间实际发生的损失(14)精神损害费=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交通事故中,区别于不同的情况,涉及到的赔偿范围不一样。很显然,一般伤害并未致残的赔偿相对是比较少,也是比较低的。不过,要是给受害人造成的伤害情况比较严重,甚至导致受害人残疾、死亡的,此时的赔偿项目比较多,另外涉及到的赔偿金额往往也是更高一些的。

交通事故赔偿金额谁来裁定

1、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照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

2、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

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4、护理费: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5、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赔偿二十年。但五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七十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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