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在离婚时提起争夺孩子抚养权的诉讼,如果人民法院是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一般在立案之日需要六个月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如果是适用简易程序的则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怎么争夺孩子抚养权
争夺孩子抚养权的方式有协议和诉讼两种。父母双方可以先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在诉讼时如果能证明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更有利于对方,则更有利于争取孩子抚养权。抚养权的归属是以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为原则,根据双方的经济情况、生活条件和教育水平等多方面因素考虑的。
《中华人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四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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