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证丢失或损毁需要办理《夫妻关系证明》。需要提交男女双方的书面申请、双方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双方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和二人近期免冠半身合影照片3张。婚姻登记机关自收到当事人的申请及有关证件之日起7日内审查核实并出具《夫妻关系证明》。
结婚证不见了是可以补办的,但补办是需要一定程序的。结婚证遗失或损毁的,应当办理《夫妻关系证明》。申请办理《夫妻关系证明》应提交以下证件:1、男女双方的书面申请;2、双方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3、双方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4、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5、二人近期免冠半身合影照片3张。婚姻登记机关自收到当事人的申请及有关证件之日起7日内审查核实并出具《夫妻关系证明》。
如果结婚证丢失一本,还能办离婚吗
可以的。民政部对此作了明确规定: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一本结婚证丢失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另一本结婚证办理离婚登记;当事人两本结婚证都丢失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结婚登记档案或当事人提供的结婚登记记录证明材料办理离婚登记。
《婚姻登记管理条例》
第一十二条
《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一十二条规定,当事人遗失或损毁结婚证、离婚证的,可持所在单位、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申请出具婚姻关系证明。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出具的夫妻关系证明书、解除婚姻关系证明书,与结婚证、离婚证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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