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以下计算:
1、年计薪日:
365-104(每周2天双休)=261天。
2、月计薪天数、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方法为。
3、日工资:
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4、小时工资:
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5、月计薪天数:
(365天-104天)÷12月=21.75天(不扣除11天的法定节假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