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月结和跨月结的区别。结合差价的处理,本月结算和跨月结算在ERP系统中仍有较大的影响。跨月结算是指本月采购货物,月末进行财务结算,下月发出供应商发票的情况。也就是说,供应商当月发货,月底发发票。
跨月结账不利于成本调整。我们都知道,每个月末,财务部门都需要在ERP系统中进行成本结转操作。一般来说,这个时间不能耽误。这主要是因为月末成本核算和成本结转后,系统会形成存货成本、制造成本等内容的报表。下个月的成本积累或库存成本转化都是基于这个报表,不会重复以前的数据统计,这主要是为了提高系统的效率。每次发对账单都要统计上个月的交易记录,显然不是一件很现实的事情。成本调整受ERP运行机制的影响。如果差价发生在上个月,本月发现并调整时,就会遇到操作上的麻烦。为了保证数据的准确性,ERP系统一般不允许用户在关闭期间对数据进行调整。成本关闭操作完成后,系统会自动关闭当月期间,防止用户修改。此外,如果跨月调整成本数据,将涉及许多成本凭证。这也意味着上月末财务成本会计制作的一些成本凭证可能要作废,相关报表也要调整,这将大大增加财务人员的工作量。在ERP项目实施过程中,需要尽量避免这种对原始单据和凭证的大规模调整。
2。处理方法一:车票到前不结算。在车票到达之前结帐是一种相对简单的方法。当企业处于强势地位时,往往采用这种方法。我们都知道,正常情况下,月末需要将采购订单生成应付凭证,结账操作已经完成。如果发票未到,则表示供应商发票未到时不生成应付凭证。这样可以减少修改凭证的机会。
其他处理方式与当月结算方式没有本质区别,这里不再重复。接下来,笔者将重点介绍暂估存货的处理方法。
3。处理方式二:暂估存货差价的处理方式。
严格地说,如果发票在当月没有到达,企业必须估计库存。也就是说,如果供应商的发票当月未到,企业必须在月末估算存货成本作为存货的入账价值;然后在下月初,将红字回冲或发票到账时,再根据结算进行处理当月的方法。
本月结账与本月结账的主要区别是月末进行存货暂估,收到发票或月初进行存货暂估回冲操作。其他作业基本相同。
但对于跨月结算造成的价差,笔者提出了一些建议,供各企业参考。
1。在出现价差的情况下,要控制好管理。事实上,我们可以在管理上杜绝这种情况,也没有必要把它放到ERP系统中去解决。我记得第一次接触ERP系统的时候,在一家生产企业担任ERP项目内部实施者的时候,也遇到过类似的问题。当时,供应商的发票总是拖到下个月中旬。这给ERP系统的运行带来了很大的麻烦。后来,我和企业负责人沟通后,他支持了我的决定,要求采购人员加强对供应商的管理,让他们在月底发发票。同时,将当月结算日修改为25天,使供应商有足够的时间开具发票。也就是说,在ERP系统中,采取任意结算日的方式,以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为一个月,本月25日以后的业务应计至下月。这样,供应商就可以有5天时间做发票相关的事情。经过这样的调整后,再加上对供应商的严格要求,比如发票迟到一个月,延迟付款一个月等等,供应商会在月底前准备好发票,避免交叉结算的发生。
但是,某些ERP系统可能不支持任何截止日期的功能。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可以采取折衷的办法。如人为拨备,发货26天后,企业的采购订单日期改为下个月初。在这种情况下,虽然是在月末发送,但可能是因为企业的接收日期是下个月。因此,在ERP系统中,它将被视为下个月的交易。这样一来,就需要注意下个月及时开盘。这是因为如果执行正常关闭,则上个月的期间将关闭,而本月的期间将打开。此时,如果没有结算操作,我们需要将交易日期更改为下个月。此时,我们需要手动打开下个月的期间。否则,如果下个月的期间未打开,我们将无法保存或审核任何交易文档,包括采购订单。为了简单起见,我们可以先打开当前月份的所有期间,然后使用关闭操作关闭相应月份的期间,而不关闭月份。
2。跨月结账时,尽量不调整上月成本,直接调整当月成本。在最后一篇文章中,我们详细阐述了差价对库存成本、发行成本和产品成本的影响。本月中旬,月末基本完成产品成本的相关统计。因此,在按月结算的情况下,价差对成本的影响相对较小,至少在财务成本核算的情况下,相关凭证更容易做到。然而,在跨月结算的情况下,它将对成本活动产生更大的影响。
上个月采购的物料的采购成本为200000,而本月供应商发票上该批物料的价值为210000。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这批材料已经在上个月使用过,必然会导致上个月的成本不准确。价差越大,或者生产成本越便宜,影响就越大。不管影响有多大,我建议最好不要因此而调整上个月的账目。因为这次调整的范围确实很大。如果要调整上月成本,至少要将上月所有与成本相关的凭证作废,然后重新制作相关凭证,最后关闭上月成本。这还没有结束,因为这个月的费用在上个月的基础上也发生了变化,所以我们需要调整这个月的相关内容。跨月结账时间越长,需要调整的内容就越多。因此,当企业无法跨月结算时,最好尽量减少成本的影响。如果发现前几个月发生的价差本月可以调整,本月就会调整。也就是说,在跨月结账、价差的情况下,最好在跨月成本调整单的单据性质中将成本更新编码设置为N。这样,月末结账时,不会影响原成本,只会增加库存金额。然后通过成本调整单,手工调整相关成本。这样可以将影响因素控制在最小范围内。
3。在参与项目的过程中,笔者也遇到了一种折衷企业的处理方法,值得大家借鉴。比如上个月某物料的差价总额为1万元时,就不会通过差价来处理。但在本月的货款中,如果还需要购买一种材料,则在原材料采购成本的基础上再增加1万元。在这种情况下,甲方的存货金额和货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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