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进行离婚财产取证调查申请的情况有:
1、申请调查收集的证据属于国家有关部门保存并须经人民法院依职权调取的档案材料;
2、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材料;
3、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确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材料。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离婚财产取证的期限具体是什么
离婚财产取证的期限是指当事人为自己的诉讼请求搜集证据的期限,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法院认可。协商不成的,由法院指定举证期限,第一审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不得少于十五日,有新证据的第二审案件不得少于十日。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不得超过十五日,小额诉讼案件的举证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七日。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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