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级工伤赔偿标准:1、一次性伤残补助,标准为:六级伤残为16个月工资;2、保留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安排适当的工作直至退休;安排工作有困难的,每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六级伤残为其工资的60%;3、工伤职工提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贴(第六级为18个月工资)和一次性残疾就业补贴(第六级为30个月工资)。
五级、六级伤残待遇标准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五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8个月
2、六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6个月
(二)伤残津贴
1、五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0%
2、六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60%
(注:难以安排工作的工伤职工由用人单位按照月发给伤残津贴,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全文568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