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偷老板5000元出游被抓
90后小伙小袁很早就从老家里出来打工了,但是与一般的打工仔在某个城市固定下来不一样,他打工的地方都是他想要去旅游的地方。西藏、云南都留有他的脚印,他说喜欢在有名胜古迹的城市里打工。今年3月他来到南京打工,等他感受完六朝古都的风韵后,觉得是时候去其他地方转转了。但是因为他只是打零工,所以也没存下来钱,想要到其他地方转转,可钱的问题让他十分苦恼。有一天他发现老板的皮甲扔在收银台里,而收账的老板娘也不在,小袁心里挣扎了一番,最终还是伸出了贼手。事后,小袁怕被发现,当天晚上就离开了南京逃往徐州。由于是第一次行窃,他都没来得及数钱包里有多少钱,直到坐上离开南京的汽车,才有空点了一遍,钱包里共有5000元左右。而就在小袁踏上徐州的路上,秦淮警方同时接到餐馆老板的报警,调取了当时的监控,明确了嫌疑人身份就是打工仔小袁。
有了这笔钱,他决定去四川一趟,感受大山里的风光。他省吃俭用,花了一个月的时间,把四川玩了个遍,完成了自己想要去四川游玩的目标,最后用结余下的钱还去了一趟西安。期间为了规划自己的用钱,他还用笔记本记下了每一笔的开销。身上的钱也花光了,小袁觉得在南京犯的事风波也过去了,于是又回到南京准备继续打工,没想到自己第一天到南京第二天就被民警抓获。在派出所内小袁对自己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他告诉民警:“我只是想出去看看外面的世界,一时糊涂现在自由都没了。”目前,袁某因涉嫌盗窃被秦淮警方刑事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盗窃罪的立案标准
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1000元至3000以上的,为“数额较大”;
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30000至100000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
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300000至500000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
铁路运输途中实施盗窃犯罪数额标准
1、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一千元为起点;
2、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巨大”,以一万元为起点;
3、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以六万元为起点。
最高法和最高检制定了一个关于盗窃罪的司法解释,其中就详细说明了盗窃罪数额的标准,实践中要是盗窃所得的财物数额达到了其中较大的标准,那么就可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全文917个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