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面临保险公司否认理赔时,保户可采取以下几种法律途径进行维权:
首先,通过友好协商来解决争议,保户可以亲自或委派代理人,与保险公司进行沟通,尝试找到一个合理公正的补偿方案以达成双方的共识;
其次,若双方未能就任何事项达成共识,保户还可以申请仲裁,直接向保险公司所在地区的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仲裁裁决具备国家法律认可的强制执行效力;
最后,若上述两种方式仍未解决问题,保户有权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定保险公司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保险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投保人对保险公司理赔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据保险合同约定或者与保险公司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