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一次性死亡补助金标准通常是上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二十倍。一次性死亡补助一般是指因工死亡,从工伤保险基金中一次性支付给死亡员工直系亲属的抚恤金。工伤事故的后果之一是:职工死亡后,其亲属由于失去生活的经济来源,生活水平下降。单位需要进行赔偿。
一次性工伤补助金标准
以下各地区标准可能因2011年1月1日《工伤保险条例》的修改实施而有所改变,具体以当地执行标准为准。
作为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计发基数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为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时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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