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撤三后申请程序如下:1、申请撤销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注册商标有两条途径:(一)委托国家认可的机构办理。(二)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的大厅来办理。2、办理步骤:(一)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申请人可以自愿选择任何一家国家认可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等等。
撤回商标无效宣告申请的法律依据
《商标法》第四十四条已经注册商标违反本第十条、第十条、第十二条规定或者欺骗手段或者其手段取注册由商标局宣告该注册商标效;其单位或者请求商标评审委员宣告该注册商标效商标局做宣告注册商标效决定应书面通知事事商标局决定服自收通知起十五内向商标评审委员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应自收申请起九月内做决定并书面通知事特殊情况需要延经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延三月事商标评审委员决定服自收通知起三十内向民院起诉其单位或者请求商标评审委员宣告注册商标效商标评审委员收申请应书面通知关事并限期提答辩商标评审委员应自收申请起九月内做维持注册商标或者宣告注册商标效裁定并书面通知事特殊情况需要延经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延三月事商标评审委员裁定服自收通知起三十内向民院起诉民院应通知商标裁定程序事作第三参加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九条商标注册人在使用注册商标的过程中,自行改变注册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期满不改正的,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或者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商标局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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