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认定建筑违法分包的证据有:
1、招标文件(有的招标文件明确规定不允许分包)。
2、施工企业与二包企业和个人签订的分包合同或联营合同。
3、施工企业人员明细(社保、工资表等)和分包单位人员明细(社保、工资表等)。
4、施工企业的公章、财务章印模(一般施工企业都用克隆的公章签分包合同)
5、账目往来流水明细。
6、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九大员的证件(一般也是克隆的)。
7、分包企业的资质证书(一般分包企业都不具备相应的施工资质)。
8、有关照片、录音、证人等。
其实违法分包的证据很多,取证也不是很难,但需要注意的是,一切证据必须是在工程已经开工,违法分包已经实施的情况下才是有效证据,否则只能是“有意向违法分包”。
认定有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的单位和个人,除依法给孩郸粉肝莠菲疯十弗姜予罚款、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证书、停止执业、吊销执业证书等相应行政处罚外,还要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建市〔2014〕118号)规定,采取限期不准参加招投标、重新核定企业资质、不得担任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等相应的行政管理措施,不得以整改代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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