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人应按租赁合同的约定,合理使用房屋,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结构和用途。
承租人确需改变房屋用途或进行装修,应征得出租人同意;按规定须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应报请批准。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承租人承担。无权要求房主支付装修用。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的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期间届满或者合同解除时,除另有约定外,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即方便拆除的),可由承租人拆除。因拆除造成房屋毁损的,承租人应当恢复原状。此外,该《解释》第十二条还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期间届满时,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补偿附合装饰装修费用的,不予支持。另有约定的除外。因此,租赁期满,关于承租人投入的装修费用,能否要求房东承担,主要看当初签订租赁合同时是否有约定,有约定则按约定处理,无约定的,则由承租人自己负担。你们之间并无约定,可见,你无权要求房主支付任何装修费。
房屋租期届满,装修费可折抵租金。
一、租房装修注意事项
1、要算经济账
租来的房子毕竟不属于自己的,盲目投入较大资金进行高档或豪华装修,却只能使用较短时间,从经济上说不划算。装修租来的房子,装修费用应控制在租赁期限租金金额的一半以内,否则,投入就显得过高了。因此,租来的房子最好不要进行高档装修,不要对房子结构做大的改动,不要对房子的设施进行较大变动。在最划算的装修方案中,应尽量不要对房子结构做较大改动,添置部件或设施尽量是可拆除移动的,以方便日后搬走。如木地板、面盆及台面、博古架、支架等,尽量设计成可移动式的。
2、与房主协商共同装修
可以与房主商量,将房子进行大的装修,以改变旧房面貌,提升房子品位,使其升值。但房主要免除一定租金,合同到期后,房子的装修及设施全部归房主。这种方式,对于那些资金匮乏的房主来说,是非常愿意合作的。同时,租户也用装修投入冲抵了部分租金,以较低租金价格,享受到较高居住生活。共同装修,特别适合于不可移走的必需生活设备、隐蔽管线等的添加和改造等。
3、简单整洁
出租房的装修不求豪华奢侈,因为除了极少数喜欢租房住的除外,绝大部分租房住的朋友们是暂时买不起房子的,或者是在一个地方住不太久的,所以豪华享受型的装修还是免了吧,出租房装修做到务实整洁最好,满足基本的生活舒适度,其他的部分能省则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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