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技术人员加班费的申请书怎么写
关于技术人员加班费的申请
TO:湖南公司人事行政部ATTN:
刘部长:
总经办:
一、申请原因:因公司技术人员目前工作量比较大,同一人员负责的工作任务比较繁杂,存在身兼数职的现象。有的岗位,比如IT人员,实际上一直是由技术质量工程师在完成本身的技术质量工作之外,再额外负责IT、通讯等方面的工作,由此产生的较多工作量通常都是他利用加班时间完成的。公司原来实行的调休制度,在实际工作中,因生产线工作时,技术人员都必须跟进生产线工作,而生产线放休时,技术人员却因为需要跟进产品或新项目而无法休息,导致实际每月允许休息的时间少于调休时间。为了调动技术人员的工作积极性,特申请将现有调休制度改为加班费制度。
二、目前申请所覆盖的人员名单:技术质量工程师,电气工程师
三、建议生效时间:从XX年XX月份开始实行
四、加班费计算方式:按《劳动法》执行,具体计算方式如下:4.1平时加班加班费=底薪/21.75/8*加班小时数*1.54.2周六、周日加班费=底薪/21.75/8*加班小时数*24.3法定节日加班费=底薪/21.75/8*加班小时数*3以上,
敬请批准,谢谢!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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