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做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夫妻共同经营离婚怎么办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存在共同经营事项的,其所得收益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夫妻双方共同所有。在离婚时,夫妻间的共同财产可由双方进行协商处理,如果无法达成一致协议的,将由人民法院根据共同财产的具体情况,以抚养子女、照顾女方和无过错方的原则作出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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