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责任不再追究的情形
刑事责任不再追究的情形有: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的区别
1.产生的原因不同:
民事责任是平等主体间因违反民事法律规范所规定的、或当事人所约定的义务而应承担的责任。刑事责任则是因行为人的行为违反了刑事法律规范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2.适用的法律规范不同:在处理民事责任时,适用的是民事法律规范,如《民法典》等。在处理刑事责任时,则适用《刑法》及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刑事法律的规定等。
3.承担责任的形式不同:
民事责任的承担形式主要有: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
刑事责任的承担形式为科以刑事处罚。
4.追究责任的形式不同。
三、刑事责任的追诉时效
刑事案件追诉时效是多久要依据可能判处的最高刑期而定:
1.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为五年;
2.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为十年;
3.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为十五年;
4.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追诉时效为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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