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5日,交通运输部发出通知,要求辽宁、河北、山东、天津四省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海上搜救中心及海事、救捞单位全面掌握辖区海上冰情及破冰力量,严格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全力保障冬季海上交通运输安全与畅通。
根据国家海洋预报台预报,今冬明春渤海及黄海北部冰情较常年略偏重。预计辽东湾及黄海北部的严重冰期出现在2012年1月中旬至2月中旬,最大冰厚达40厘米;渤海湾和莱州湾的严重冰期出现在2012年1月下旬至2月上旬,最大冰厚达30厘米。
通知要求,各省(市)海上搜救中心要主动承担起防抗海冰的组织工作,召集海事、救捞、港口、航运及石油生产企业等相关单位建立有效的破冰机制;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运输通道的运行监控和维护管理,做好各种运输方式的衔接,保障电煤等国家重点物资运输;海事部门要加强对海冰区域船舶的动态监控,合理引导船舶进入安全海域航行和锚泊;各企业既要安排好运输、生产,又要顾全大局,积极参加破冰、搜救等应急处置工作。一旦遇有险情,各级海上搜救中心要及时协调破冰和搜救力量实施搜救。
通知还要求相关部门加强对海上作业水域及进行提油作业船舶的监管,增加应急待命力量,全力保障海上石油作业船舶的安全;各省(市)海上搜救中心要与辖区内石油生产企业建立协作机制,各石油生产企业要加强风险分析和隐患排查,防止溢油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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