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老年人能否追讨遗留的赡养费用
能追讨过去的赡养费,因为赡养父母是子女的法定义务。法律规定,当事人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的,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当子女有赡养能力却不履行赡养义务,不支付赡养费时,父母可以随时向成年子女追要之前未支付的赡养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二、赡养费的给付内容是什么
赡养费的给付内容分六个方面:
1.老年人基本赡养费。
2.老年人的生病治疗费用。
3.生活不能自理老人的护理费用。
4.老年人的住房费用。
5.必要的精神消费支出。
6.必要的保险金费用。
人民法院认定赡养费的标准包括:当地的经济水平、被赡养人的实际需求、赡养人的经济能力。给付标准应当先计算子女家庭的人均月收入,子女人均月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线时,视为该子女无力向父母提供赡养费。子女家庭人均月收入高于最低生活保障线时,超出部分,二个子女以内的按50%计算赡养费;三个子女以上的按40%计算赡养费。应付的赡养费除以被赡养人数得出付给每个被赡养人的赡养费。
三、法定赡养人无赡养能力指什么
负有法定赡养义务的人,存在以下情况会被判定为无赡养能力:
1.无正常经济来源;
2.劳动所得不足以维持本人或家庭的正常开支;
3.该赡养人的生活水平低于该城市的最低生活保障线;
4.没有其他财产;
5.没有劳动能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家庭关系 第二节 父母子女关系和其他近亲属关系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n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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