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撤销权的法律性质如下:
1、撤销权是基于债权的一种固有的法定权能;
2、撤销权体现了债的对外效力;
3、撤销权是债权人以自己名义行使的实体权利。
一、债权人撤销权有什么条件
1、债权人行使撤销权需以债权为限;
2、债权人需在除斥期间内行使撤销权;
3、撤销权的行使,以债权人自己的名义为之,而不是以债务人的名义进行;
4、撤销权的行使,只能由人民法院依法进行诉讼解决,仲裁机关及各级调解组织不得受理撤销权纠纷的案件;
5、撤销权行使的效力直接及于债务人之外的第三人。
二、撤销权的行使条件是什么
撤销权的行使条件如下:
1、债务人减少责任财产的行为必须发生在债权债务成立后,即债权债务成立前减少财产的行为与债权人撤销权无关,无追溯性;
2、债务人的行为导致其责任财产减少,或者债务无法清偿,损害了债权人的债权;
3、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未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债权人的撤销权不能随时行使。根据相关规定,债权人因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而损害债权人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受让人知道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全文522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