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但是一方提出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的,一般只能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通常需要到被告的住所地法院起诉离婚,被告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需要到被告的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此外,还需要准备起诉状、结婚证、感情不和的证据清单等材料。法院经过审理发现双方之间的感情确实已经破裂的,一般会准予离婚。
离婚父母不同意怎么办
从传统的观念来说,离过婚的人特别是女人,对家里的名声或多或少有影响。如果真要离婚的话,我建议考虑以下几点:
(一)你和他实在过不下去了吗
主要是他什么原因促使你不想和他过了,不上进、赌博、不疼你、还是其他的你不可扭转的事情。
(二)你年龄多大了
如果年龄在三十以前的话,还是可以离婚。
(三)现在有没有再婚的对象
如果这点没找好的话,我想还是等找到了再做这步打算。
(四)再婚的女人说实话确实是比较难在以后的生活回到以前的。
(五)有孩子没
孩子的归属问题、包括第3点再婚对象有没孩子,等等有句话说的好,宁拆一座庙,不拆一桩婚。所以如果实在是你过不下去了,不如解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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