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南宁电视台广告发布注销登记什么时间办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30
二、南宁电视台广告发布注销登记办理条件
根据《广告发布登记管理规定》(2016年11月1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89号公布,自2016年12月1日起施行)第九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广告发布单位应当及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注销登记:
(一)广告发布登记有效期届满且广告发布单位未申请延续的;
(二)广告发布单位法人资格依法终止的;
(三)广告发布登记依法被撤销或者被吊销的;
(四)广告发布单位由于情况发生变化不具备本规定第四条规定的条件的;
(五)广告发布单位停止从事广告发布的;
(六)依法应当注销广告发布登记的其他情形。
三、南宁电视台广告发布注销登记办理条材料
《广告发布注销登记申请表》
四、南宁电视台广告发布注销登记办理条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第二十九条: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从事广告发布业务的,应当设有专门从事广告业务的机构,配备必要的人员,具有与发布广告相适应的场所、设备,并向县级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广告发布登记。
全文471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