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外媒体报道,2月21日,美国最高法院重新开始审理微软公司和ATT公司有关软件专利保护是否应该覆盖销往国外的软件的诉讼。
这起官司引发了美国高技术行业的高度关注,这将涉及到未来的专利保护是否可以延续到其他国家的问题。
目前,各国专利法律不同,美国公司如果在其他国家没有申请专利,无法得到保护。
这起官司在2005年7月份作出了判决。美国联邦巡回法庭第一上诉法庭判定,微软公司在其操作系统中侵犯了ATT有关数字语音编码方面的专利,此外,微软公司同时应该为销往国外软件的侵权问题负责。
后来,微软公司同意为在美国销售的视窗操作系统中的侵权向ATT公司支付赔偿金,不过,微软认为,销往国外的软件是否涉及专利侵权应该由其他国家的法律决定,微软拒绝为这些软件的侵权进行赔偿。
由于影响深远,两家公司背后都集中了许多IT厂商支持者。微软公司的支持者包括英特尔、亚马逊、雅虎和商业软件联盟。他们均公开表示支持微软公司,即应该有其他国家的专利法律来判断是否侵权。如果将美国境内的做法延续到海外,美国厂商将处于竞争不利地位。
与此同时,ATT公司和支持者则表示,微软公司的做法将会有损专利持有人的利益,并且扼杀高技术公司的创新动力。
从2月份开始,美国最高法院将逐渐听取双方的辩词,预计审理还将耗时良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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