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法制宣传的深入,可能大多数市民都知道非法持有枪支弹药以及管制刀具是违法行为,可您知道么,持有弓弩也违反了治安管理法,这不山东省德州市临邑县一名男子就因为非法持有弩,被行政拘留了三天。
据临邑县公安局兴隆派出所民警常某某介绍:当时我们巡逻到兴隆镇田口村西南的河沿树林市,已经晚上9点多,本来不应该有人活动,我们发现树林中有灯光晃动,于是就下车查看,发现两名嫌疑人正在用弩打鸟。
随即民警将嫌疑人传唤到了派出所进行询问,据嫌疑人赵某称,弓弩是自己从朋友家中借来玩的,平时自己在家练习打纸箱子,觉得打纸箱子不过瘾,于是和朋友相约到树林里打鸟。自己也不知道携带弓弩是违法行为。
临邑县公安局兴隆派出所民警常某某说: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32条的规定,我们对嫌疑人赵某处行政拘留3日,并处500元罚款。
据民警介绍,市民一般知道持有枪支和管制刀具是非法行为,但是对持有弓弩也违法知道的并不多,而且对弓弩的危害性也不是很了解。民警找到一块纸壳板为我们演示了弓弩的危害性。在距离10米的地方,弓弩的弹丸轻而易举地射穿了两层厚纸板。
临邑县公安局兴隆派出所所长王某说:击发的钢珠啊,能够轻而易举的将纸板击穿,而且钢珠穿过纸板射到后面的树上都形成了一个窝,可见咱缴获的这个弩,杀伤力是比较强的。
随后,民警又找来了一块木板近距离实验,随着一声清脆的响声,弓弩激发的钢珠在木板上留下了清晰的弹孔,民警说,一旦钢珠近距离打到人身体上后果不堪设想。
临邑县公安局兴隆派出所所长王某提醒广大群众,一个是不要私自购买弓弩等管制用品,另外就是说如果发现身边有非法携带弓弩的行为,希望广大群众及时向公安机关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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