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合同的工程价款怎么确定
时间:2023-06-23 20:02:31 259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施工合同的工程价款怎么确定可由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协商确定,可以参考市场价格、工程单价和工程量、工程施工难度等综合确定,然后约定在双方的建设施工合同中。

一、民法典怎么证明承包合同是无效的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三条的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是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可以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处理:(一)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可以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二)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承包人无权请求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发包人对因建设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损失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主要内容主要有哪些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双方的姓名、联系方式;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标的、标的物数量、标的物质量、价款或报酬;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履行方式;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方式;法律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等。

三、建筑工程挂靠是否合法

建筑工程挂靠不合法。建设工程挂靠本质上属于借名经营,这一行为被法律明令禁止,不是合法的行为。挂靠单位或个人与被挂靠单位之间签订的挂靠协议无效,被挂靠的单位与发包方所订立的工程施工合同无效。情节严重的,被挂靠单位可能会被吊销资质证书。挂靠人没有从事建筑活动的主体资格,或者虽有从事建筑活动的资格,但不具备与建设项目的要求相适应的资质等级。

工程挂靠的认定,具体如下:

1、没有资质的单位或个人借用其他施工单位的资质承揽工程的;

2、有资质的施工单位相互借用资质承揽工程的;

3、专业分包的发包单位不是该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专业承包单位的;

4、劳务分包的发包单位不是该工程的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单位或专业分包单位的;

5、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派驻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中一人以上与施工单位没有订立劳动合同;

6、实际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与建设单位之间没有工程款收付关系,或者工程款支付凭证上载明的单位与施工合同中载明的承包单位不一致,又不能进行合理解释并提供材料证明的;

7、合同约定由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负责采购或租赁的主要建筑材料、构配件及工程设备或租赁的施工机械设备,由其他单位或个人采购、租赁,或者施工单位不能提供有关采购、租赁合同及发票等证明,又不能进行合理解释并提供材料证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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