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一、婚前一方贷款购房,如为全款购房或贷款已还清,属于首套房;如果没有还清贷款,是属于二套房的。
二、二套房的概念:
“二套房”是第二套普通自住房的简称,是指以借款人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为单位认定的,借款人家庭人均住房面积高于当地平均水平的,再次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贷款的房贷房。
名下有一套房,父母的房还能过户给我吗
可以,父母房产过户给子女有继承、赠与、买卖三种方式。也只有这三种方式才可以将房产证换成子女的名字。
一、继承
继承的方式是税费最少的一种方式,在父母在世时是不能办理的,只有等到父母去世后才能办理房产继承。
但是,继承的过程可能会碰到一些问题。第一个问题是有多个子女,或者是父母的父母还在世,那么这种情况需要其他的继承人放弃继承,如果其他的继承人不同意,而父母又没有留下相关的有效遗嘱,那么只能按照法定继承处理;如果父母留下了有效遗嘱,但是其他的继承人依旧不同意,那么只能通过诉讼来处理。
第二个问题是继承的公正手续不全,那么在房产过户的过程中就会产生很多的困难。
二、赠与
赠与的方式简单便捷,直系亲属之间的赠与只需缴纳印花税和契税,费用不多。
三、买卖
买卖的方式干脆直接,不留麻烦。投入使用的房地产买卖双方,应当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市、区、县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受理过户申请后,应对买卖双方提供的申请过户资料进行审核。
选择哪种方式将自己名下的房产过户给子女,每个人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考虑,比如是现在的限购政策,过早把房产过户给子女可能会导致子女不能享受首套房的优惠政策,或者是考虑到不通过户方式产生的费用问题,所以,应该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综合各种情况全面考虑清楚再选择过户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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