轮流抚养子女,是指法院准予离婚的夫妻,离婚后轮流抚养未成年子女,相互间不再给付抚养费,如遇子女所需的一次性大笔开支,由双方协商负担,协商不成的平均分担。其实,在办案实践中,轮流抚养孩子并不多见,也不是我们主张的方案。轮流抚养多出现在孩子年满2周岁到10周岁之间,因为2周岁以下的孩子归母亲抚养,10周岁以上的孩子抚养权由孩子自己做主,基本上不存在争议。但2周岁至10周岁间的孩子,抚养权的归属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法律规定的是“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但这个尺度难以把握,当事各方都认为孩子跟自己好,法院也不能量化什么是健康成长的标准,所以折中的“轮流抚养”方案总是会被提出来讨论。轮流抚养是有法律依据的,要想轮流抚养,要有三个条件:第一,由法院处理;第二,要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第三,要双方协商同意才可以。
一、夫妻离婚小孩不到两岁孩子会判给谁
夫妻离婚小孩不到两岁的,孩子一般会判给女方。离婚时孩子的抚养权归属可以由双方先协议确定,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判决。一般两周岁以下的孩子由女方直接抚养,但是女方有不利于抚养孩子情形的除外。法律规定父母双方协议不满两周岁子女由父亲直接抚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还可以协议轮流直接抚养子女。
二、离婚后可以轮流抚养子女
夫妻离婚关于孩子的抚养权主要是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进行判决的,孩子可以由任一方进行抚养,但是如果双方协商好两个人轮流抚养子女的,法院也是可以准许的。但是也有不适宜轮流抚养的常见情况,如:1、子女幼小;2、一方因健康原因,不能正常照顾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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