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土地征收丈量和就没消息了怎么办
如果未依法公告相关土地征用信息,那么被征用人有权予以拒付土地。征地公告乃是政府部门取得土地征收权的一项重要根据,其主要宗旨在于向被征用人传达关于该土地已经获得了征地批准的相关文件,从而使他们了解到该地块已正式进入征收流程。在征地批文尚未得到合法公告的情况下,被征地者享有豁免权,他们可以拒绝接受征地,同时继续对该土地进行正常的农业生产活动。
然而,一旦征地公告发布之后,所有可能涉及到的补偿事宜都应当全面且及时地给予对方相应的赔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三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
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解释工作。
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第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
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
二、土地征收公示需要多长时间?
土地征收公示期设定为三十天。
政府在完成征收方案的拟订之后,必须送交相关部门进行科学严谨的论证,随后将其公之于众,且充分尊重民众的声音,召开公正公开的听证会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相应修订,征询公众意见的这一过程所持续的长度不得低于30个自然日。
待公示期届满,若无争议,则可依现行法规及实际状况依法实施征收。
注意,另有规定指出,土地征收的许可文件具有两年有效期;
同样地,对于农用地转换业务也规定了批准文件的有效期限亦为两年。
倘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以及其他相应权益者对于土地征用补偿与安置方案持有不同观点或需求举行听证会,他们须在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发布之日的十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申请。
关于住房赔偿标准,我们仔细制定并严格遵循了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及实际情况而定的原则,比如:
在城市国有土地上进行的房屋拆迁,其补偿金额应依据房产执照记载的建筑面积以及被拆迁区域范围内的房屋市场估值作为基数来确定;
而在农村集体土地上修建的房屋,其拆迁补偿款的规模应以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以及国土资源部房屋测量的具体数据为基础。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条
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土地征收丈量和就没消息了怎么办”,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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