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利害关系人是指什么范围的人
利害关系人包括:当事人的父母;当事人的配偶;当事人的子女;与当事人有关的债权人或者债务人等。利害关系人,是指对于诉讼标的有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的人。直接利害关系人有权向法院起诉或可能被提起诉讼。间接的利害关系人对当事人之间的诉讼标的没有直接利害关系,但当事人一方的败诉可能使自己遭受不利后果时,可以参加到诉讼中辅助一方的当事人进行诉讼。
二、利害关系人的证言能否作为证据使用吗?
利害关系人的证言效力,要根据其本身的证言的真实性,以及证据的能力和证明力的大小,才能够判断证言的效力如何。利害关系人也是能够直接作为证人的,凡是与本案有关,知道详情的人都有进行作证的义务。
三、行政相对人与行政利害关系人的区别
1.定义不同:
行政相对人是指行政管理法律关系中与行政主体相对应的另一方当事人,这些个人或组织因为行政主体的行政行为而受到影响。
行政利害关系人则通常被认为是权益受到行政行为侵害的直接当事人,但他们并不是行政相对人。
2.涉及的法律关系不同:
行政相对人可能是行政行为的直接对象,如行政处罚的被处罚人或行政行为的被许可人,他们直接承担着行政行为的法律后果。
行政利害关系人可能是在客观上由于行政行为而受到影响的个体,例如受害人、相邻权人和公平竞争权人等。
3.诉讼参与资格不同:
根据我国的行政诉讼法,与具体行政行为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作为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或者在必要时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
而行政相对人在一般情况下可以直接提起行政诉讼,因为他们是被行政行为直接影响的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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