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别人公司资质需要经过对方的同意,最好是签订一个合作协议或者挂靠协议之类的协议,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立案时应当提供哪些证据材料
1、承包方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该证据证明原告的身份,及其诉讼权利能力和诉讼行为能力的证据,证明自己是适格的诉讼主体。
2、发包方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询的企业基本情况登记表)。该证据证明被告的身份,以及其为适格诉讼主体的证据。
3、建设工程合同、工程质量签证单、工程款结算书等。该证据主要作为承包方提出的支付工程款诉讼的基本事实和理由的证据。
4、法院有权主管或管辖的证据。该方面的证据主要表现为双在《建设工程合同》中关于管辖的约定或合同的履行地及被告(发包方)住所地的有关证据。
在向法院起诉时,一般具备以上四方面的证据,法院应受理并予以立案。
二、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无效,分包合同也会无效吗
建筑工程合同无效分包合同并不必然无效。
在实践中,建筑工程合同无效的情形很多,但并不会导致建筑工程分包合同无效的。一般情况下,存在以下情形的时候,建筑工程分包合同才会无效:
1、没有经过发包人同意,而签订的违法分包合同。
2、将建筑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分包人,而签订的分包合同。
3、将工程肢解,以劳务分包的名义将工程违法分包给其他企业而签订的合同。
4、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建筑工程分包合同的其他无效情形还有:
(1)采取欺诈、胁迫手段所签订的建筑工程分包合同;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建筑工程分包合同;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建筑工程分包合同;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建筑工程分包合同;
(5)违法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建筑工程分包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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