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社保转移中转入地校验失败
情况说明如下
1、由于社保并没有全国联网,所以社保转移失败并不影响新单位的社保缴纳。新单位直接增员交社保就可以了。
2、社保转移失败有很多种原因,要咨询社保局是不是因为材料缺失,也有可能是因为年龄过大不允许转移到当地,只能缴纳临时账户,找到原因对症解决。
3、社保转移的作用是退休时统一计算养老金,不同地区是不算连续缴纳的。所以在退休前转移到退休地就可以,并非紧急事件可以慢慢处理。
4、退休地是这样规定的:最后参保地如果在户籍地的,在户籍地退休。如果最后参保的地点不在户籍地,就在累计参保满10年的城市退休,如果有两个城市参保年限都超过10年的话,就在最后的参保地办理退休
如果没有参保满10年的城市的话,那就转回户籍地办理退休。
所以等到将来确定了退休地再办理转移也可以。
二、异地社保转移问题最新
关于社保异地转移单位缴纳部分12%的问题。单位缴费部分是否转移,对于个人来说,没有影响。因为计算养老金时,不会用到单位缴费部分,不管单位缴费部分做不做转移,你的退休待遇是一样的,对于个人是没有损失的。那为什么还要转移单位缴费部分呢,主要是考虑到各个统筹地区基金收入平衡关系的问题,要体谅转入地的基金支付压力的问题,所以还要转移单位缴费部分。转移的时候,不是转移单位缴费额的12%,而是转移单位缴费基数的12%!单位缴费额等于单位缴费基数乘以缴费比例,一般缴费比例为20%,转移12%,已经是一半多了。绝不是损失了88%。
三、参保人因遗失、损坏《医保卡》的,可申请补卡、换卡,具体办法如下:
1、携带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户口簿等),至邻近的区县医保中心申请办理,区县医保中心可当场予以办结。
2、参保人也可以至服务点申请代为办理,服务点将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参保人应在规定时间内至该服务点领取代为办理的《医保卡》。
四、其他:
1、《医保卡》挂失生效前,因该卡使用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参保人个人负担。
2、参保人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被委托人在办理时需携带本人及参保人的有效证件(身份证、户口簿等)。
3、参保人有正常使用的《社保卡》的,不再补换《医保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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