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购买之日起计算,期限为三个月。如房地产开发商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向购房者交付房屋,购房者有权首先通过书面方式进行交房催告;在经过催告后不满三个月,如果开发商仍未履行交房义务,则购房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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