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
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患糖尿病、高血压(Ⅱ、Ⅲ期)、慢性肝炎(除甲肝以外)、恶性肿瘤、冠心病、帕金森氏病、脑中风后遗症(含脑梗塞、脑出血、蛛网膜下腔出血)、慢性支气管炎(含支气管哮喘)、慢性肾炎(含慢性肾功能不全)、类风湿性关节炎、系统性红斑狼疮、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等12种慢性病,个人账户使用完后需要约定在一级以上医院就医的。
办理资料
1、或(市卫生局)样表;
3、门诊病历、有效票据、医疗费用清单、社会保障卡、医疗保险病历证、异地就医证、检验(查)报告;
4、无锡市医疗保险器官移植(抗排异药物)用药鉴定表样表;
5、无锡市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门诊慢性病诊断证明样表。
办事程序
受理→审核→报销付款
办理地址:社保各办事处。
上班时间:每周一至周五9:00至17:00正常工作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附:
联系电话:0510-81880505
温馨提示
1、外伤报销需填写《无锡市基本医疗保险外伤医疗费用报销申请单,调查结束后会电话告知处理结果;
2、门诊抢救转入院的,需提供医院开具的抢救证明。
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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