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1日施行的关于婚姻家庭编的司法解释规定,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追加抚养费。一般根据子女实际的需要,父母双方的经济负担能力,以及当地实际的生活水平,来确定追加抚育费的数额。抚养费应该包括子女的生活费、教育费以及医疗费等。子女无论由母亲抚养,还是由父亲抚养,没有直接参与抚养的一方,都应负担子女必要的抚养费。
离婚后多久可以追加抚养费?
法律没有对直接抚养方在离婚后请求追加抚养费的时间进行具体规定,只要符合法定的条件就可以请求追加抚养费。追加抚养费的条件有: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因为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经超过原定数额;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抚养费的情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四十二条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所称“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第四十三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双方或者一方拒不履行抚养子女义务,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请求支付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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