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资商业企业从事零售业务的经营范围是什么外商投资商业企业经批准,可以从事下列业务:(1)从事零售业务的外商投资商业企业。商品零售
2
购买国内产品出口
4。其他相关配套服务
(2)从事批发业务的外商投资商业企业:
<1。商品批发。佣金代理(拍卖除外)
3。商品进出口。其他相关配套服务
外商投资商业企业可以授权他人以特许经营的形式开设店铺
经批准,外商投资商业企业可以从事上述一项或多项销售业务,并在合同、章程的相关经营范围内注明经营的商品种类
(1)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申请承诺书》外商投资企业代表(三)外商投资企业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包括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四)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签署有关文件的证明,包括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如果没有其他人签署相关文件,无需提供)
(5)投资者的主要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如变更不涉及投资者基本信息的变更,则,无需提供)
(六)法定代表人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变更不涉及法定代表人变更的,无需提供)
上述文件原件为外文的,同时上传并提交中文译文,外商投资企业或者其投资者应当保证中文译文的内容与外国原文的内容一致。外商投资商业企业是指从事下列经营活动的外商投资企业:(一)佣金代理:销售代理,经纪人、拍卖人或者其他货物批发商以合同为基础,通过收取费用的方式销售他人的货物和相关辅助服务
(2)批发:向零售商、工商企业、零售商销售货物和相关辅助服务,机构用户或其他批发商
(3)零售:在固定地点或通过电视、电话、邮购、互联网、自动售货机销售个人或集体消费的商品及其相关辅助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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