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相隔几代才不算近亲
1、相隔三代以外的关系不属于近亲。
2、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五条
二、开具亲属关系证明需提交的材料
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申请人已注销户口的,提交原户籍地公安机关所出具的户籍记载证明;
2、申请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申请人所在单位无人事部门的,由申请人档案所在地或上级主管部门出具亲属关系证明;申请人无工作单位的,由其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出具本人与关系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
3、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公证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本人的《居民身份证》;
4、关系人须提交《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护照》、通行证及其他能够证明其身份的证明;
5、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件、证明材料。
当然,不同的公证处对材料及证明的要求可能会有所不同,建议您先向当地的市一级公证处咨询。
每一个县市都有公证处,没有明确的地域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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