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没有做整容手术而被医院和报社虚假宣传说是做了整容手术,并且说其之前很丑。外表长的特像小沈阳的王英(化名)一气之下遂将南宁晚报报社、广州日报社、武警广西总队医院及该院主任医师贺某告上法庭,要求四被告停止侵害,在全国性报纸上公开赔礼道歉、恢复名誉、消除影响,并赔偿其经济损失及精神损失8万元。1月25日,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区人民法院已受理了此案。
王英(化名)诉称,他是享誉全国的“小沈阳”模仿秀。先后被全国各大媒体如黑龙江日报、北京晚报、大河报、湖南电视台等十家新闻媒体予以报道。自2009年2月底起,武警广西总队医院多次邀请他到其处做宣传活动和演出。同年8月29日,他第一次到了南宁,并应邀做了宣传活动和演出。然而,武警广西总队医院和该医院整形美容中心主任医师贺某却通过新闻媒体大肆宣扬王英曾到该医院的整形美容中心整过形、“为学偶像去整容”、由贺某主刀整容等虚假宣传。这与他本来没有整形的事实严重不符。而且,武警广西总队医院在未经他同意的情况下,以营利为目的,长期使用他的肖像,作虚假宣传中,竟然不惜采取丑化他形象的手段。他因此遭到全国各个地方人的谩骂等,也有人甚至认为他以前长相丑陋。南宁晚报社、广州日报社对其报道的新闻未经核实,致使武警广西总队医院和贺某的侵权影响得以扩散致全国,构成共同侵权。四被告的行为降低了公众对他的社会评价,致使其无法正常生活,给其生活造成了极大的困扰。
王英又称,他就武警广西总队医院和贺某的侵权行为,曾向其电话联系并发函要求其妥善解决,二被告不加理睬,继续侵权,致使损害的影响进一步扩大。
王英认为,他是具有一定知名度和关注度的演艺人员,武警广西总队医院和贺某采取丑化他形象的手段,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许可使用了他的肖像,严重侵犯了他的肖像权名誉权。南宁晚报社、广州日报社对其报道的事实未尽审查义务,致使其报道严重歪曲事实真相,严重侵犯了他的名誉权。四被告的行为给他带来了巨大的精神打击和损失,遂根据《民法》相关规定诉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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