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提问:我于2014年年初将位于潼南县城的一套自有住房卖掉,我一家人的户口咋办同时于2014年年初在渝中区买了一套建面83平米的商品房,我一家三口的户口可以迁入渝中区吗
重庆市公安局答疑:重庆市远郊31区县(自治县)城镇居民(含2010年8月1日后就近就地农转城居民),在主城区购买成套商品房住宅房且实际居住,有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的,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的父母、配偶、未成年子女可申请迁来入户。
可持如下证明材料等到居住入户地派出所申请办理:
1、购房者本人的书面申请;
2、购房者本人的《房屋产权证或《购房按揭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3、购房者本人及其配偶、共同生活居住的直系亲属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购房者本人与所在用工单位签订的用工《合同书或《聘用书原件及复印件或合法经营的《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5、配偶随迁的,需《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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