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执行房产评估需十五天左右作出评估报告,最长不会超过三十天。法院强制执行拍卖房产的程序首先是对房产进行评估,作出强制拍卖的决定,然后确定拍卖机构和拍卖价格等。
一、强制执行房产评估需多长时间
强制执行房产评估一般情况下需要15日内提交评估报告。除此之外的其他类型房地产评估项目,从评估机构收到法院委托函之日起30日内提交评估报告。法院房产评估按照标的总额采取差额定率分档累进制,而基准地价评估收费则另立标准。差额定率累进制,就是指按房地产价格总额大小划分费用率档次,分档计算各档次的收费,各档收费额累计之和为收费总额
二、法院强制执行拍卖房产的程序
法院强制执行拍卖房产的程序如下:
1.评估价格。评估价格是拍卖的前置程序。在对被查封、扣押、冻结的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变现前,法院应当委托依法成立、具有相应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对其进行价格评估。
2.作出强制拍卖的决定。价格评估完成后,法院可组织执行双方当事人协商,按评估价格将被执行人财产抵债给申请执行人。
3.确定和委托拍卖机构。对拍卖机构的选定,应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冻结、拍卖上市公司国有股和社会法人股若干问题的规定》和最高院作出的统一由法院技术处委托的规定办理。
4.发布公告与展示标的。拍卖机构接受法院委托后,将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和合同的约定进行拍卖公告和拍卖展示。
5.确定拍卖保留价。在拍卖会召开之前,法院应当以评估价格为基础确定拍卖保留价并告知拍卖机构。
6.举行拍卖会。举行拍卖会时,法院一般应派员到场监拍,并将拍卖情况记入笔录;拍卖机构亦可邀请公证员到场进行公证。
7.确认拍卖结案。
三、法院强制执行查封房产期限是多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案件若干期限的规定》第一条规定,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执结。但中止执行的期间应当扣除。有特殊情况须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报请本院院长或副院长批准。申请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5日内提出。超过六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拍卖上市公司国有股和社会法人股若干问题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案件若干期限的规定》第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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