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股权转让的申请报告;
2、省政府关于国有股权转让的批复;
3、国有股权转让可行性研究报告、转让收入的收取及使用管理的报告;
4、转让方、受让方草签的股权转让协议;
5、公司上年度及近期财务审计报告和公司前10名股东名称、持股情况及以前年度国有股权发生变化情况;
6、受让方基本情况、营业执照及近2年财务审计报告;
7、受让方与公司、转让方的债权债务情况的说明;
8、受让方在报批受让国有股权前9个月内与转让方及公司发生的股权转让、资产置换、投资等重大事项的资料;
9、受让方对公司的考察报告及未来12个月内对公司进行重组的计划(适用于控股权发生变更的转让情形);
10、关于股权转让的法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