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庇罪与窝藏罪的主要区别在于二者的犯罪的客观方面表现有所不一样。包庇罪主要是他人明确的知道那个人是犯罪分子,但是为了犯罪分子向司法机关做假证的一种行为。窝藏罪主要表现是他人为犯罪分子积极的提供秘密住所,为犯罪分子提供金钱或者物品等财物,为帮犯罪分子躲藏而来帮助犯罪分子躲避法律制裁的行为。
包庇罪的认定标准,伪证罪和包庇罪的区别有哪些
包庇罪的构成要件有:
1.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司法机关正常的刑事诉讼活动。犯罪对象是各种依照刑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人。
2.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窝藏或包庇犯罪人的行为。窝藏,是指为犯罪的人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要件是已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4.本罪主观上必须是故意,即明知是犯罪的人而实施窝藏、包庇行为。明知是指认识到自己窝藏、包庇的是犯罪的人。
伪证罪和包庇罪均属于妨碍司法的犯罪。
伪证罪,是指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行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包庇罪,是指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作假证明包庇的行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
第二百六十九条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三百一十条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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