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段内容讲述的是公有房屋不定期租赁合同的解除问题。根据法律规定,在不定期租赁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需要提前通知对方。因此,双方在进行不定期租赁时需要注意这一点,以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公有房屋不定期租赁合同可以在不经双方协商的情况下立即解除。不定期租赁是指租赁双方没有事先约定租赁期限,也无法通过其他方式确定租赁期限的租赁合同。对于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应当提前通知对方。
公 有 房 屋 不 定 期 租 赁 能 否 立 即 解 除 ?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737条规定,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解除共有物的租赁合同。因此,公有房屋不定期租赁可以立即解除。另外,《民法典》第738条规定,租赁合同可以随时解除,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因此,当事人可以事先在租赁合同中约定解除时间。综上所述,公有房屋不定期租赁在满足相关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可以立即解除。
不定期租赁是指租赁双方没有事先约定租赁期限,也无法通过其他方式确定租赁期限的租赁合同。根据我国《民法典》第737条规定,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解除共有物的租赁合同。因此,公有房屋不定期租赁可以立即解除。另外,《民法典》第738条规定,租赁合同可以随时解除,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因此,当事人可以事先在租赁合同中约定解除时间。综上所述,公有房屋不定期租赁在满足相关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可以立即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第七百三十条
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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