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按照法律规定协议离婚手续必须满足哪些条件
夫妻协议离婚的条件包括以下几点:
1.当事人须为合法夫妻并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受理;
2.协议离婚当事人双方必须具有离婚的共同意愿;
3.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对于双方要求离婚,但是对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处理事项未达成协议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受理;
4.未办理过结婚登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受理。
二、协议离婚的办理时间是多久
协议办理离婚最少需要一个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现在实行离婚冷静期制度,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所以双方应当协商一致再去进行申请。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三、协议离婚的程序是什么
协议离婚的程序如下:
1.男女双方携带离婚协议和相关证件材料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2.婚姻登记员受理离婚登记申请,分开询问当事人的离婚意愿;
3.查验男女双方的离婚协议和相关证件材料;
4.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完成签名和按指纹,同时应当在离婚协议上现场签名;
5.符合条件的,办理离婚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n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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