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契税:
契税乃指业主在领取不动产权证书时,需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缴纳之税收款项。
2.公共维修基金:
此项基金区别于常规物业管理费用,仅限用于住宅共用部位以及共用设施设备在质保期届满之后的大规模修复、升级换代以及改造工作。
3.面积测绘费:
该费用收取原则为“谁委托,谁付费”,依据购房合同已明确规定开发商有责任向购房者提供面积测量数据,因此,该笔费用应由开发商承担。
4.物业费:
包括一年物业管理费、物业管理费以及水电保证金。
5.装修垃圾清运费:
鉴于业主所支付的物业管理费仅包含日常生活垃圾部分,对于装修过程中所产生的建筑垃圾,物业管理公司有权收取相应的清运及处理费用。
6.装修保证金:
在装修工程完成并经过约定时间检验后,若未对房屋结构造成损害,亦无因装修行为而对他人正常居住环境造成影响,则装修保证金将全数退还给业主。
7.新房所涉及的单元程控门、入户防盗门:
部分此类设施系开发商赠送予购房者,另一部分则需购房者自行承担相关费用。
关于费用的具体收取方式,购房者可参照购房时与开发商签署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附本》中的相关条款。
8.“三通费”:
即水表、电表、煤气等相关费用,均属物业管理公司代收项目。
具体收费标准在购房时所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有明确约定。
如业主对收费金额存疑,可向相关部门进行详细咨询,以便确认准确的收费金额。
《契税暂行条例》第三条
契税税率为3—5%.契税的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幅度内按照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确定,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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