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付款用商票什么意思?
通俗的讲就是就是公司没钱只能给你付这个商票,等付款期限的时候,你拿着商票找公司兑换人民币,商票是一种信用性票据。
商票的付款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
名词解释:商票是商业票据的简称,是指由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商票既可以由付款人签发,也可以由收款人签发。
二、使用商业汇票的步骤是怎样的?
1、申请
存款人领购商业汇票,必须填写票据和结算凭证领用单并签章,签章应与预留银行的签章相符。存款账户结清时,必须将全部剩余空白商业汇票交回银行注销。
银行承兑汇票申请手续:
(1)银行的公司业务部可受理银行承兑汇票业务。承兑申请人提出申请时应填写《银行承兑汇票申请书》一式两份,同时提供下列银行要求的资料:
①申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年检)复印件、企业税务登记复印件、企业法人代码复印件、企业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有关企业法人变更资料等;
②担保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年检)复印件、企业税务登记复印件、企业法人代表或授权人身份证明、有关企业法人变更资料等;
③要求银行办理承兑业务的书面申请报告和申请人及保证人的基本情况介绍;
④社会专职机构(会计/审计/资产评估事务所)审计的承兑申请人及担保人上年度以及近期的财务报告;
⑤抵押物、质押物清单和有处分权人出具的同意抵、质押的书面证明,以及保证人同意保证的有关证明文件;
⑥申请承兑的银行承兑汇票,购销合同及其增值税发票;
⑦银行要求的其他资料。
(2)经审批同意承兑后,执行承兑协议。
2、提示付款
商业汇票可以在出票时向付款人提示承兑后使用,也可以在出票后先使用再向付款人提示承兑。商业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汇票到期日起10天。持票人应在提示付款期限内通过开户银行委托收款或直接向付款人提示付款。对异地委托收款的,持票人可匡算邮程,提前通过开户银行委托收款。持票人超过提示付款期限提示付款的,持票人开户银行不予受理。
(1)见票后定期付款的商业汇票应当自出票日起一个月内向付款人提示付款。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付款期限自承兑或拒绝承兑日起按月计算,并在汇票上记载。
(2)定日付款或者出票后定期付款的商业汇票,持票人应当在汇票到期日前向付款人提示承兑。定日付款的汇票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计算,并在汇票上记载具体的到期日。出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按月计算,并在汇票上记载。
(3)汇票未按照规定期限提示承兑的,持票人丧失对其前手的追索权。
3、承兑付款
(1)商业汇票的付款人接到出票人或持票人向其提示承兑的汇票时,应当向出票人或持票人签发收到汇票的回单,记明汇票提示承兑日期并签章。付款人应当在自收到提示承兑的汇票之日起3日内承兑或者拒绝承兑。
(2)付款人拒绝承兑的,必须出具拒绝承兑的证明。
(3)付款人承兑商业汇票,应当在汇票正面记载承兑字样和承兑日期并签章。
(4)付款人承兑商业汇票,不得附有条件;承兑附有条件的,视为拒绝承兑。
(5)商业汇票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三、商票违约,到期不能兑付怎么办?
1、协商调解
当出现商业承兑汇票到期出现无力兑付情况时,持票人应当第一时间与付款人取得联系。并且了解具体是由于何种原因导致的无法兑付。在知晓情况后,可共同协商双方认定的解决方案。如双方协商不成或付款方故意不兑付,则需要发起法律诉讼,维护权益。
2、法律诉讼
要求出具退票理由书,然后向前手追索。
法律依据:
3、《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十七条票据权利在下列期限内不行使而消灭:
(1)持票人对票据的出票人和承兑人的权利,自票据到期日起二年。见票即付的汇票、本票,自出票日起二年;
(2)持票人对支票出票人的权利,自出票日起六个月;
(3)持票人对前手的追索权,自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之日起六个月;
(4)持票人对前手的再追索权,自清偿日或者被提起诉讼之日起三个月。票据的出票日、到期日由票据当事人依法确定。
4、第六十一条汇票到期被拒绝付款的,持票人可以对背书人、出票人以及汇票的其他债务人行使追索权。
汇票到期日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持票人也可以行使追索权:
(1)汇票被拒绝承兑的;
(2)承兑人或者付款人死亡、逃匿的;
(3)承兑人或者付款人被依法宣告破产的或者因违法被责令终止业务活动的。
5、第六十二条持票人行使追索权时,应当提供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的有关证明。
持票人提示承兑或者提示付款被拒绝的,承兑人或者付款人必须出具拒绝证明,或者出具退票理由书。未出具拒绝证明或者退票理由书的,应当承担由此产生的民事责任。
第六十五条持票人不能出示拒绝证明、退票理由书或者未按照规定期限提供其他合法证明的,丧失对其前手的追索权。但是,承兑人或者付款人仍应当对持票人承担责任。
4、第七十条持票人行使追索权,可以请求被追索人支付下列金额和费用:
(1)被拒绝付款的汇票金额;
(2)汇票金额自到期日或者提示付款日起至清偿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计算的利息;
(3)取得有关拒绝证明和发出通知书的费用。
被追索人清偿债务时,持票人应当交出汇票和有关拒绝证明,并出具所收到利息和费用的收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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