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董事长、监事及高级管理层成员的职位限制内容主要包括:
1.若存在缺乏民事行为能力或其民事行为能力受到限制的情况;
2.如果个人负有的数额较大的债务尚未完全偿还;
3.那些在因为违法行为而被吊销了营业执照和实行关闭操作的公司、企业中担任过法定代表人,并且对该公司或企业的非法事项承担过个人责任的人士。对于这些情况,从相关公司、企业被正式吊销营业执照的那一日起直至目前时点,如果期限还未满三年的话,他们将无法再获得相应岗位的任命。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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