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常居住地认定
时间:2023-06-24 11:21:34 166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根据相关解释,公民离开住所地,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不包括住院就医的地方)应当认定为公民的经常居住地。

一、男女双方起诉离婚可以去法院吗

夫妻双方选择诉讼离婚的,必须去法院起诉离婚。

离婚案件一般情况下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若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经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的地方。

二、离婚可以在原告住所地起诉吗

起诉离婚一般要到被告住所地的法院起诉,如果被告离开住所地,在外地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住院就医除外),可以到原告住所地或者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

如果双方都离开住所地,在外地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住院就医除外),原告提起离婚诉讼应去被告经常居住地提起离婚诉讼。

三、离婚人不在本地怎么起诉

一方起诉离婚的,一般在另一方户籍所在地(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户籍所在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向经常居住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法院起诉。存在特殊情况,可以在原告所在地起诉离婚,但是不能在其他地方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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