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看守所的时间算在刑期内。刑期时间的规定具体如下:
1、控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前先拘留的,拘留一日折扣刑期二日;
2、拘役的刑期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
3、判决执行前先拘留的,拘留一日折扣刑期一日;
4、有期徒刑的刑期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前先拘留的,拘留一日折扣刑期一日。
一、看守所和拘留所的区别如下:
1、拘留所和看守所的羁押的对象不同。拘留所羁押的是因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所受到行政拘留的人,看守所羁押的是依法被刑事拘留、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2、羁押期间不同。看守所里的人有可被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也有可能被批准逮捕,从刑事拘留到批准逮捕最长时间是三十七天;
3、两者的会见权不同。羁押在犯罪嫌疑人拘留所的人,可以会见家人,只要向拘留所提交申请即可;但涉嫌犯罪的嫌疑人在看守所羁押期间,即公安机关侦查期间,其家人不可以与其见面;
4、不得羁押的对象不同。患精神病或患有传染病需隔离治疗的、病情严重可能危及生命的,应停止执行拘留的决定。
二、刑事拘留的流程如下:
1、签发拘留证,凭此证带领犯罪嫌疑人至公安机关办理拘留手续;
2、拘留后,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
3、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判刑后在看守所能见吗
判刑后人还没有送交监狱期间,没有明确规定可以允许同会见。如果正式留下看守所服刑的,可以会见。
《看守所留所执行刑罚罪犯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
罪犯可以与其亲属或者监护人每月会见一至二次,每次不超过一小时。每次前来会见罪犯的人员不超过三人。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会见时间,增加会见人数,或者其亲属、监护人以外的人要求会见的,应当经看守所领导批准。
嫌犯权利
进入看守所的嫌疑人是正在接受审查的人,是绝对禁止与外界任何人接触的,但有会见律师的权利。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上述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
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
看守所收押犯罪嫌疑人,须凭送押机关持有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签发的逮捕证、刑事拘留证或者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改造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追捕、押解犯罪嫌疑人临时寄押的证明文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一条【管制刑期的计算和折抵】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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