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公积金汇缴登记办理材料
时间:2023-04-01 15:43:16 293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1.录用在本市未建立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的,提供《南京市城镇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花名册》等录用文件、职工身份证;2.职工启封的,提供《南京市城镇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花名册》等录用文件;3.职工封存的,提供《南京市职工社会保险关系变动申报表》或职工工作调动文件。

一、企业职工医保怎么申报

1、到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办理居民医保停保,在新单位办理城镇职工医保参保手续;2、居民医保停保手续办理:携带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单位提供录用其为单位员工的有效证明材料,户口本,居民医保证等相关材料;3、到办理居民医保的社区或其所在区(县)的居民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居民医保停保手续,在居民医保已报停保后即可办理职工医保参保手续。

二、工伤保险怎么做初次核定

参保单位职工工资基数按年核定,经办机构缴费核定部门应于每年1月20日前受理参保单位填报的《湖北省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申报核定表》和《湖北省社会保险参保职工增(减)变动申报表》,并要求提供工资发放明细表。

三、我的南京生育津贴怎么领取

1、生育津贴、一次性营养费申领流程参保女职工产假结束后或流(引)产后一年内,由单位经办人携带(1)《南京市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并加盖单位公章(如为灵活就业人员无需盖章);(2)结婚证原件;(3)《独生子女证》原件(生育第二胎需提供《批准再生育一个孩子生育证》原件及复印件);(4)出院记录复印件(门诊流(引)产手术提供病历及病假条)。每月1~10日(遇节日顺延)到市医保中心办理生育津贴、一次性营养补助费的申领。医保中心审核材料后,确认符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按相关规定将生育津贴、一次性营养费划入参保单位帐户。生育津贴按月发放,职工分娩或流(引)产当月开始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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