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公租房处罚措施
时间:2023-05-10 18:20:51 109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对于不如实出具申请人员的相关证明材料,或拒不配合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部门、公共租赁住房经租管理机构的资格审核及租赁管理工作的用人单位、街道(镇政府)及其他社会组织,有什么处罚措施

答:用人单位、街道(镇政府)及其他社会组织不如实提供申请人员的相关证明材料,或拒不配合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部门、公共租赁住房经租管理机构的资格审核及租赁管理工作的,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部门可通报上一级监察机构或相关职能部门,并由其对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还可通报有关媒体并向社会公众进行曝光。

其中,对于知道或应当知道职工采取隐瞒事实情况、提供虚假材料、伪造证明材料等手段骗租公共租赁住房的,自退回申请或取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之日起5年内,该单位不再具有申请公共租赁住房资格,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对于违反本解答第46条规定情形之一,且单位负有责任的,自查实之日起5年内,该单位不再具有申请公共租赁住房资格,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

全文400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公租房 最新知识
针对杭州公租房处罚措施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杭州公租房处罚措施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